不知道該怎麼下標題之是不是半夜在嘎戲阿???.........

這是發生在晚上12點後的事情

今天我爸沒事想喝酒
就跑去蔡友德常去的那家快炒店喝金牌
喝到打烊了 結帳以後過個馬路而已
就兩輛車快速的堵住一個人
兩輛車子大概7個人以上
下車後持電擊棒電暈那個人壓上車
之後兩輛車揚長而去 1分鐘後警車就來了

早知道拿個石頭砸那輛車子托點時間那個人說不定還有救
文章關鍵字
suddenkiss wrote:
這是發生在晚上12點...(恕刪)

您的標題可以下 " 是不是半夜在嘎戲阿???........."
差一分鐘警察如果真的要欄應該欄的到,倒是樓主您如果砸了車可能改天是您被拖上車......
所以我沒有做阿ˊˋ

那個人真可憐阿
不知道是欠錢還是感情
suddenkiss wrote:
這是發生在晚上12點...(恕刪)


女的被拉上車就一定砸車, 男的報警
原來電擊棒可以這樣用
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
suddenkiss wrote:
早知道拿個石頭砸那輛車子托點時間那個人說不定還有救

還是小心點好,你怎麼知道他沒有更大支的
123

艾利斯愛吃麵包 wrote:
原來電擊棒可以這樣用...(恕刪)


我看著受害者被電10秒以上

等警察來了在跟我們做筆錄時
有在現場地上發現一灘尿
我看這比生小孩還痛

本機磁碟 (C:) wrote:

還是小心點好,你怎...(恕刪)

更大支的搞不好不是電擊棒
歡喜就好
hcl0119 wrote:
更大支的搞不好不是電...(恕刪)

搞不好就是"碰碰"
123
suddenkiss wrote:
這是發生在晚上12點...(恕刪)

以後遇這種事,除了記車牌、車型,就是“逃逸方向”,這個是幫助警方在短時間內處理的重要線索。

以前車子遭擦撞後,被“肇事逃逸”;做完筆錄,對方資料全部符合,派出所馬上就找到車主家中去了。(確認擦撞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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