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有跟我一樣的經驗嗎?????網拍帳號被盜用-->警察傳喚做完筆錄後一年-->現在竟然還要開庭且還是一樣被列為被告人上法院時要準備什麼資料阿???我手上只有一年前跟yahoo反映帳號被盜用的紀錄,警察當初做筆錄時...也有發現那轉帳帳戶是人頭帳戶...但相關人有沒有到案做筆錄,我也不知道????該不會到時出庭....關鍵被告人找不到....轉而向我(被告)要求求償吧?????
我猜你應該是帳號被盜用去賣東西,買家匯了款收不到東西,就告了你的帳號相信還有另一個人的銀行帳號被列入警示帳戶(這個應該是詐騙者用來收款的人頭戶)如果你向YAHOO申訴帳號遭盜是在詐騙發生之前,那你應該第一次偵查庭就沒事了(不起訴)我想你需要舉證的是固定常用的上網IP位置,還有請詐騙發生時你的帳號上YAHOO的IP位置這點需由警方或檢方行文YAHOO才能查得到警示帳戶所有人相信也會收到警方的約談,同樣也是同一詐騙案的被告,我想檢察官也會傳喚對方出庭的如果檢察官認定你是詐騙的同夥,可能你得提出更多證據來
大律師 wrote:你是在受害者被騙...(恕刪) 不是....我發現密碼被竄改無法登入....透過他人帳號才得知被盜用...才跟yahoo 客服聯絡但以經有被害人收不到東西給壞評了筆錄的時候...警察那有被盜用期間的IP,跟我慣用IP不同這是客服回覆:關於您的問題,很遺憾通知您,由於近日接獲使用者檢舉,您於拍賣編號:xxxxxx、xxxxxx收款後未能屢行出貨之義務,為了保障其他使用者的權益及提供拍賣服務安全的交易環境,我們已經對您的帳號:xxxxxxx做出停權的處分,請您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