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廢死通過修法前,兩全其美,皆大歡喜的好方法

先聲明,這不是我個人的創見,而是某位我忘了暱稱的大大高見,我覺得這真是太有創意的好方法:

先修定法律,人人先去法院公証登記:
贊成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不得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反對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必須依法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如此,廢死者和反廢死者都至少達成部分其想維護的人權和正義,等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來視情況修正。


我是真的很認真的覺得:這是個各取所需,實現理想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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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奸除惡維護治安拯救台灣的重責大任就交給你了,前提是你必須選上立委,推動法案遊說立委諸公們贊成你的理念,等立法完成通過實施可能都已經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了
一推假道學的垃圾就是喜歡講一些很偉大的話

支持廢死刑的狗全部去死吧 ZZ
多加一條終生監禁不得假釋須強制工作的法律…

終生監禁犯老了就靠以前強制工作的所得餘款自己養自己…

死刑也不急著廢…

久了沒判…民眾也能接受沒有死刑的時候…

屆時廢除死刑或許就是共識了…

石敢 wrote:
先修定法律,人人先去法院公証登記:
贊成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不得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反對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必須依法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1
石敢 wrote:
贊成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不得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反對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必須依法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恕刪)


+1
石敢 wrote:
先聲明,這不是我個人...(恕刪)
贊成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不得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反對廢死者,若不幸被惡意殺害,必須依法對加害者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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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連嘴炮都要告官
樓主的建議不會被牠們接受的啦

勇伯上回砰掉四隻以後
怎麼又靜悄悄了?
520的大日子
應該再砰幾隻來慶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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