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 Youtube 上常可以看到許多綜藝節目跟評論節目,而且上傳者還上傳的蠻勤的,還會將廣告剪掉。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做是否算合法?不曉得上傳者是自己錄自己傳,還是跟節目單位有關。而且我看也沒有節目單位去管它播過的節目有沒有在 Youtube 上出現,當然對大家來說要看節目馬上就可以看到也是方便許多。所以只是好奇此問題,或者節目單位覺得這也算是幫它們的節目做宣傳,沒有商業行為也無傷大雅。但說來網路上想看什麼節目就隨時可以看也是蠻方便的(雖然畫質不一定很好)。
宣傳價值大於版權價值。很多談話節目、藝人或者新聞評論講的東西都是時事,時間過了就沒有價值了。利用網路平台讓全世界看得懂的(懂中文)人去看沒什麼不好。很多台灣藝人從來沒到大陸或美國宣傳,可是華人觀眾對他們還是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