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為何又在吵這個「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逾半上班族 大嘆加班沒加錢可是仔細想想責任制應該會有問題真有這種東西嗎?有法條能保障嗎?如果我是壞老闆就全公司責任制,也不用規定上班打卡制然後一年份的工作叫下面一個月做完這樣不就有無敵軍團了
真正的責任制是不管時間多早,作完工作就可以閃人了,不過現在工作每次應徵時,面試的人都會說,我們工作時間是9-18時,但如果事情作不完要留下,沒有加班費,但是,到了18時真的沒事作了,大家也不敢走,一定要硬撐到19-20點,這好像也是一種風氣,沒人敢打破!!
filexchi wrote:但是,到了18時真的沒事作了,大家也不敢走,一定要硬撐到19-20點,這好像也是一種風氣,沒人敢打破!! 這也不一定~ 像我就是時間到了就會準時下班,因為沒事就不需要再公司待著... 不僅浪費時間也浪費資源(指的是公司的電,電腦一直開也沒在做什麼... 這不是泿費電嗎?)
fzr0202 wrote:可是仔細想想責任制應該會有問題真有這種東西嗎?有法條能保障嗎? 責任制....我一直認為這個名詞是無良老闆發明出來的混蛋名詞簡簡單單的一句「責任制」,就讓這麼多的員工該有的加班費被剝屑掉讓這麼多的人權益受損要是累積起來,發明這名詞的人死後應該會下地獄吧
還好啦~半斤八兩啦~老闆坳你責任制加班, 你上班打混模魚,然後晚上加班做做樣子, 這樣算扯平.不然應該上班八小時就應該不能亂上網,跑去抽煙,亂逛把妹,就該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把事做好. 這樣子的人才有資格質疑責任制的合理性. 有空質疑責任制對不對, 不如先問自己有沒有把該做的事做好吧~換個方向來想, 如果你工作得到的報酬有比同性質的工作多, 本來就該多付出一些勞力來換這個報酬.假如你薪水領跟別人差不多, 工作時間又比別人長, 自己有本事就應該換工作. 覺得自己受到不合理的對待就應該去解決, 換工作就是一個解決辦法.假如你覺得現在的工作不錯, 或是這個業種普遍性的都是這樣, 那加班就當成投資,時間久了會有回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