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有些複雜
小弟嘗試用條列式的敘說來表達
希望可以獲得版上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吝指點
在此先至上萬分謝意
1.小弟外公已近癌末
2.目前為止仍住安寧病院中,而積欠醫療費用約四萬多元
3.外公膝下現存子女共有四女(含母親在內)一男
4.除母親每日定時到醫院探訪,並提供基本照護用品(如尿布)外,其餘子女甚少過問
5.外公多年來的老人津貼,全數由大舅(已歿)之女領受,而財產更於數月前被其私自過戶至名下
6.外公另有部份資產(如金飾)被私自售出,所得數目全為阿姨們(外公之女,不含母親)收用
7.母親數度要求其手足共同負擔外公所需,然皆未獲得善意回應,抑或完全置之不理,
8.母親要求大舅之女售出部份外公的地產,用以換取給付積欠的醫療費用以及喪葬的預備費用,但只換得該女辱罵
總說:拿錢的人不顧臨近病危的外公,啥都沒拿的母親卻不斷的默默付出
小弟想請教的是
如果要向法院控告遺棄
訴請強制其子女履行照護義務
那麼該有哪些法律步驟要走呢?
相關訴狀範本到哪裡可以索取?
還是說小弟應該逕向地方上的法律扶助機關請教會比較快?
以上
再次感謝版上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吝指點
個人積分:17分
文章編號:20354946
個人積分:17分
文章編號:2035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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