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開的早餐店受傷了,但老闆不是我,我是支薪的想請領勞保的傷病給付,本來以為有醫生證明就可以了結果去工會拿表格,工會的人說事發經過要寫的讓勞保局的人如同親眼所見才可以否則會被退件,還會被查真想罵人,有誰受傷時還會去看現在是幾點幾分的這種勞保真不知道是幹什麼用的
我想你誤會大了!你有申請被退件了嗎?如果還沒申請的話,只是聽到工會的人說明,就先別批評的太快.畢竟工會的人也是善意提醒.因為醫院證明只能確定你的受傷部位與就醫時間,無法證明你是否因公受傷.所以時間點非常重要,若你第一次申請傷病幾付時證明不足或語焉不詳的,一但被退件,要重新申請很困難.所以你罵勞保局前,若你是該承辦人,接到一張只有醫生證明,但內容不詳的申請書時,你要不要蓋章?傷病幾付除了個人資料外,要認真填寫的就下面這兩欄:也不過要你多寫幾個字而已.請有點耐心.只是要小心填寫,因為會去查你是否有領到全額薪資或休假(這些公司要有書面證明)勾選完畢後不要填申請金額,讓勞保局自己核算金額.然後事由部分,寫法大概這樣:xx年xx月xx日上班時間xx點xx分左右(因為勞保局得確定這是你的上班時間)因為xx原因,導致xx受傷,經送xx醫院診治,並附上xx醫院證明如下附件.基本上要你寫的內容就是這樣而已,哪來的刁難.PS :例如我3年多前,被模具壓傷導致左手壓傷,無名指骨折,我寫的的申請書就只有4個字,模具壓傷",幾付很快就撥下來.因為我原本就持勞保門診單去門診,此外醫院證明裡寫"被重物壓傷",以及入出院及診療時間與次數.實際情況就是這樣清楚又明瞭,所以我連時間都不用填寫了.你的醫院所開立的醫師證明,時間若不清楚,就最好自己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