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某有線電視上看到~某駕駛酒測0.9多~經過平衡測試~無罪釋放~這樣也行~那我以後只要勤練平衡測試~就可以暢飲無阻~有夠屁話的~看來很多議員都是沒有做大事的能力~小事酒駕修法都修不過~~以後走在路上~被酒駕撞到只能說~~你有夠雖~交給樓下~~
基本上超過0.25~0.54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錢1萬5~6萬不等(扣車繳完才還你)拒酒測直接罰最高額0.55以上就進入刑罰範圍新聞上是說構成要件不符合平衡測試過並同時沒出事如果刑法185-3不符合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應該還是要罰的不知有沒有罰就是了???
聽說被酒測者可以要求自己並無酒醉 因為是以每人體質不同而論可以要求作平衡測驗 雖然說吹氣有酒精反應 但如果測驗全數通過則可代表自己無酒醉這在國外都有出現過案例 都是以無酒醉放行但是台灣是測怎樣的平衡測驗?? 聽說國外的要測很多 且有的人沒喝酒都不見的會過............
只要有碰酒不管多或少就不要再開車了..的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然後好像也有一些規避酒測的方法不只是喝酒開車 什麼疲勞駕駛 吵架後上路狂飆這些行為都相當的危險...我會建議以後每台車..加裝酒測系統只要有喝酒的就沒有辦法啟動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