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晚上十二點
我家旁邊的鄰居連續兩個星期在彈吉它
已請管區來勤導
仍我行我素
每天從十一點彈到凌晨兩、三點
管區說他們只能勤導無法開單,開單要請環保局
但由於噪音值並不大
環保局前來是否有用呢??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我該如何確保自己權益,使鄰居不要在半夜彈吉它
二、對於這種噪音值不大的噪音,是否有法可罰?
三、我黑眼圈日益嚴重,救救我吧~~~
感謝

原則上
還是可以的
這裡有人說明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53013402
按標準是很容易判定的
尤其在晚上
這種擾民的方式真要不得
去告發他
讓他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萬一有任何問題
上來跟我們說
我們一定會幫妳
qazwsx123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我該如何確保自己權益,使鄰居不要在半夜彈吉它
二、對於這種噪音值不大的噪音,是否有法可罰?
三、我黑眼圈日益嚴重,救救我吧~~~
想當然爾這種人都是白天在休息才會晚上搞怪,
台灣人真奇怪,常常就是有這種沒公德心的人,
我在大學時代的時候遇到這種人都是在我不在的時候設定鬧鐘,
讓它響不停,
後來想想這樣不是自己也沒有公德心了嗎?!
後來到了研究所有了一點音響的概念後,我是用超低頻的聲音直接打到在吵的那家,
這樣不僅不會吵到鄰居,
他還會一直聽到"碰!碰!碰!"(24 hrs)的震撼教育,
這種方式對樓上很吵或是距離不遠的隔壁戶都很有效.
不過我建議還是要請環保局幫忙,
台灣法令也很奇怪,明明就是影響到你的生活,
但是不超過那個"法定"的規定就沒事.
半夜的時候你大聲幹矯,讓其他被影響的鄰居也聽到有人真的不高興了,
其他被影響的鄰居一旦有人開頭,就會群起檢舉了.
, 我就直接去敲門。 現在練琴都九點之前就結束了。
可能我長的比較像壞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