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是私立日間部大學的學生 9月底的時候找到一家連鎖飲料店的工作 工讀生但是因為這家店特別的算薪時間 所以要到11月5才拿得到薪水 總計20多天問題來了 因為上晚班都要到12點多才能下班 做了20多天 身體快受不了想在明天就辭職 但是店長之前有說每個禮拜的班表排好 就不能隨意更動 也就是現在辭職還會影響到5 6 7所以該怎麼跟店長說呢?而且我又擔心拿不到該拿的薪水還有當初進去前有寫很多個人資料 但是我是瞞著父母出來打工的 不知道是否會因為辭職而讓家人知道小弟18未滿20
多做三天應該不會有很大的區別吧?如果你現在不能尊重你的職場道德,以後也會找理由幫自己開脫的建議提早跟店長說,並協商最快可以離職的時間雖然沒有你並不會造成停擺,但是你需要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ps:下個月5日領本月的薪水應該不算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