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一樣..被害人都死了..為什麼差那麼多...!!

今天頻果新聞頭版...嫌犯一樣是喝酒...行兇...只不過沒開車而已...竟然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
行兇工具..從車子改成拳頭...結果差那麼多...一個[過失致死]一個[殺人罪]....刑期差很多..難怪現在越來越多怪言論..以後刺客不用刻意拿槍啦....喝酒開車撞人就好...刑期低..和解又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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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家附近海產店那一票可能都是未來殺手界的明星了


needful wrote:
今天頻果新聞頭版.....(恕刪)



台灣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看來真的需要有鐵腕狂人來下個重藥才行
馬爺.......................

needful wrote:
今天頻果新聞頭版.....(恕刪)


因為要用拳頭打死人困難度比較高
開車撞死人只要一個不小心就可以造成了

needful wrote:
今天頻果新聞頭版...嫌犯一樣是喝酒...行兇...只不過沒開車而已...竟然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
行兇工具..從車子改成拳頭...結果差那麼多...一個[過失致死]一個[殺人罪]....刑期差很多..難怪現在越來越多怪言論..以後刺客不用刻意拿槍啦....喝酒開車撞人就好...刑期低..和解又可緩刑...><




很好~
志同道合~~

推~~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死刑~~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死刑~~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死刑~~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死刑~~
酒駕致人於死~~一律判死刑~~
差別差在犯罪意圖
這就是目前台灣現行的法律
有差嗎?

反正最後一定是"深表悔意 期情可憫" 減輕其刑... 台灣是講人權的,怎麼可以隨便入罪於人!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喝酒開車,臨檢被抓到:
第一次被抓到判三年
第二次被抓到判十年
第三次被抓到判三十年

喝酒開車撞傷人:
判五十年

喝酒開車撞死人:
一律死刑

以上不得緩刑、減刑,不得因任何理由假釋


我不相信如果是這樣子,還有人敢喝酒開車?

說難聽點:
希望喝酒開車的人都喝酒好好的自己安心上路,不要造成別人過世上路,常常酒駕死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別人啊!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看童綜合的神外醫師手術被車撞的人失敗, 被判賠2800萬

他x的砍人的好像反而不用賠那麼多
respect wrote:
喝酒開車,臨檢被抓到...(恕刪)
人權團體出面說當權者沒良心,反對黨從中搧風點火,執政黨怕選票流失,這就是台灣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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