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14於A公司離職後,8/23到B公司上班,因不適應B公司工作環境,且還在試用期,所以騎驢找馬想換工作。最近到C公司面試,有很高的機會錄取,面試時我並沒有誠實的向C公司說我在B公司上班,只說我在A公司已離職,但我想到了一件事,若C公司錄取我,向我拿健保轉出單,是不是就會發現我曾經在B公司上班?

若真的錄取,我是否可以拿A公司的健保轉出單,而不拿B公司的向C公司報到?

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讓C公司知道我曾經在B公司上了一個多月的班?

很擔心C公司再錄取我後,會以不誠實開除我。
照規定員工到職當天就必須要加保!! 但有一個彈性的空間!!!有一些企業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就會晚一點去加保!!!

例如這種 做沒幾天就跑掉的!!!! 如果是有領到錢的就必須要加保!!但可以事後補件!!!! 但如果根本沒有領到一毛錢的 就當成根本沒有這位員工存在

重點是在於 b公司何時會去補件!!!!
別擔心, 新公司幫您投保時會有詳細的工作進出紀錄
B公司試用中, 還不算是正式員工, 個人覺得能夠理解... (應該還沒有加保吧...)
重點是面試時的講法有沒有讓主管覺得欺騙吧~
hkw163 wrote:
B公司試用中, 還不算是正式員工恕刪)


勞基法 根本就沒有什麼 試用期 這個字眼!! 也沒有硬性規定 可以 或不可以有 試用期 這個 規定
都是企業內規!!! 但有規定的是 只要是員工到職第一天就必須要加保!!!!

關鍵點是在於 如何證明 有這位 員工!!!
先去B公司問看看有沒有幫你加過保,
沒有的話就到回A公司要。
如果B公司有加過保,
你就誠實說出B公司只是試用非正式的就好
不用怕吧!
jackual0612 wrote:
勞基法 根本就沒有什...(恕刪)

法是有規定, 我家人換工作時就領到國民年金的單子...
新公司要滿三個月才有勞保, 健保我就不知了
不同意能有工作嗎? 多數人只能在 "試用期" 被和諧掉...
誰叫你要說謊~
雖然說其實沒什麼差~
但面試有些東西還是實話實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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