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孤 wrote:已經提示你了,扣繳憑...(恕刪) 要員工自己去挖老闆...擺明置之死地而後生!不想做是吧?!平平雇用一個人,勞健保要負擔員工2/3這點.一個員工下來基本就要近3000.還沒有算強制加入的"員工勞保年金"這樣下來一個月可能4XXX您認為老闆報扣繳憑單or不報有雇員工...哪樣划算?
janssen_su wrote:要員工自己去挖老闆....(恕刪) 這也沒辦法,台灣勞工的悲哀就在此;就現實面而言,我會建議健保放公所600多元,這對有家庭的人而言反而比較划算;至於勞保老實說我覺得勞保基金能不能百年續存還蠻懷疑的,或許自行投資儲蓄保險不見得不好;來日方長你朋友一輩子不一定都待同工作,看開點。老闆申報勞工工薪資比較划算,除非該老闆有更多的節稅方式不需要申報,當然這就有逃漏稅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