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問我的法律問題-.-(光是用看我的腦筋都要打結了)男簡稱甲女簡稱乙他們共同的親屬簡稱丙1.甲要叫丙 "叔公"2.乙要叫丙 "姑丈"3.甲和乙沒有血緣關係問題1.甲和乙的關係是? 原來是阿姨-.-a2.他們可以結婚嗎?(應該可以吧0.0 沒有血緣關係應該可以結婚吧 關係應該是旁系姻親六親等的關係(不知道有沒有算錯)3.如果他們結婚了那他們的兒子或是女兒 要怎麼稱呼丙呢?(就是這題讓我想暈了想不出答案 )
1.甲和乙的關係是? 甲要叫乙 姑姑嗎? (我覺得應該是叫姑姑吧)叫阿姨2.他們可以結婚嗎?(應該可以吧0.0 沒有血緣關係應該可以結婚吧 關係應該是旁系姻親六親等的關係(不知道有沒有算錯)法律上可以,但道德會有爭議3.如果他們結婚了那他們的兒子或是女兒 要怎麼稱呼丙呢?(就是這題讓我想暈了想不出答案 )曾叔公(以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