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問我的法律問題-.-(光是用看我的腦筋都要打結了)
男簡稱甲
女簡稱乙
他們共同的親屬簡稱丙

1.甲要叫丙 "叔公"
2.乙要叫丙 "姑丈"
3.甲和乙沒有血緣關係

問題
1.甲和乙的關係是? 原來是阿姨-.-a

2.他們可以結婚嗎?

(應該可以吧0.0 沒有血緣關係應該可以結婚吧 關係應該是旁系姻親六親等的關係(不知道有沒有算錯)

3.如果他們結婚了那他們的兒子或是女兒 要怎麼稱呼丙呢?
(就是這題讓我想暈了想不出答案 )
文章關鍵字
跟著爸爸這邊叫就對了
notebook2002 wrote:
我朋友問我的法律問題...(恕刪)

HONOR GUARD wrote:
跟著爸爸這邊叫就對了...(恕刪)
1.甲和乙的關係是? 甲要叫乙 姑姑嗎? (我覺得應該是叫姑姑吧)
叫阿姨
2.他們可以結婚嗎?

(應該可以吧0.0 沒有血緣關係應該可以結婚吧 關係應該是旁系姻親六親等的關係(不知道有沒有算錯)
法律上可以,但道德會有爭議
3.如果他們結婚了那他們的兒子或是女兒 要怎麼稱呼丙呢?
(就是這題讓我想暈了想不出答案 )

曾叔公(以甲為主)
意思就是:這個男的要娶他嬸婆的姪女。
這個女的要嫁給她姑丈的姪孫。

完全沒血緣關係應該是可以結婚,至於稱謂,我也搞迷糊了。
甲要叫丙 "叔公"
乙要叫丙 "姑丈"

叔公就是甲爸爸那邊上一代的長輩
姑丈就是乙爸爸的姐姐或妹妹的丈夫
所以甲和乙是姻親關係沒有血緣關係,是可以結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