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syo wrote:第36條(例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恕刪) 看一下 日期吧! 我小時候 所有的店家都是最多營業到晚上10點! 大部份的店家到晚上9點就休息了! 那有什麼24小時營業這種東西! 一開始的 7-11 是早上7點到晚上11點 但不知道為什麼變成24小時 也是他第一個開始出亂子的! 以前過年所有的店家早休息不營業 一直到初五開工所以才要提早買好菜的習慣! 現在只要有錢 還怕沒有嗎?
有呀 ! 這些年來我們南部很多傳統產業是彈性工時.工廠有單就叫員工去做, 沒單就讓員工在家休息...時薪算起來有比勞基法高, 不過勞健保員工要自付就是了..算起來一個月才上工十幾天而已... 蠻輕鬆的 !!樓主考參考一下喔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