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一個大學死黨喝酒
聽他在那邊抱怨

他畢業後好不容易社會工作幾年存款
然後拿房子去貸款

後來成立一家小公司
販售網購商品以及一些批發

狀況來了
聽我朋友說
公司倒了~~
他有責任因此對於廠商的貨款以及員工積欠的薪水
他也不逃避
全部攬起來

原本有另外兩名股東
不過都已經勞跑了
但是因為公司登記的負責人是他
因此他跑無可跑

不過在公司倒閉前一個月
他倒是因為員工的薪資跟股東吵了一架
有股東認為公司倒閉是因為這群員工太過分(其實是真的很過分後面會說)
因此主張不管
但是我朋友想說倒閉就倒閉了
後續責任還是道義上要負責

就在我朋友跟員工說明原因後
說明何時會給付薪資
七名員工一起"聯合"像勞工局申請協調
當時我朋友看到也是錯愕
但是也是摸摸鼻子就去(雖然他知道協調跟調解有差異性他也是選擇去協調)
當時協調七名員工只有五名到場
我朋友就說
能否約下一次等到大家到了大家再一起解決
沒想到這群員工就說
先解決我們的另外兩個他們去申請一次你就是要來一次

我朋友當然不肯所以後來最後打電話問另外兩名
最後協調完成因為公司倒閉我朋友去當業務
以每個月的一些薪資付給他們
只是一次要給七個全部有困難
因此分期付款

其實聽到這邊我是覺得他對員工都還不錯阿
至少願意負擔

協調完畢
另外兩名就開始搞怪
又再申請一次
然後說上次協調"我們沒有寫協調委任書"因此沒有人可以代表
雖然聽我朋友說在協調過程中
那五名員工跟那兩名員工至少通了七八次電話了解協調內容
但是狀況演變成
那兩名員工夾怨報復(我自己的說詞)

我朋友屬於人善被人欺那種類型
別的老闆無奸不會發大財
我朋友卻以為我待人如何別人應該會如此回報等類的
就連薪水我知道有些公司以不定期條約或是東加西加才有最基本薪資
我朋友卻是每人底薪20000+2000伙食費+1000全勤
這個薪資還是其中一名剛出社會在我朋友第一份工作的薪資
因為她負責的是網頁
因此有時候要加班
笑點來了~~
他是以分計費的加班工時.....
換句話說他六點下班
不管甚麼事情
六點零一分就開始加班

另外一個更是爆笑
他是負責接待廠商或是散客的
原本他近來公司是寫網頁
也算是我朋友的朋友
但是因為....寫網頁功夫真的...有待加強
我朋友又不想過河拆橋
所以請他轉任客服
結果....
它的權限頂多是七折
一些東西都可以兩三折再賣

反正就是他的說詞就是
有幫公司賣出去就很好了

那時候我朋友又在大陸衝市場
很放心的交給他
因此一些報表很少再看

後來知道後就訂了一個規矩
你公司總體業績沒有衝到50萬不要拿業績獎金

前天那個員工去申請調解
我朋友也到場
那員工主張不要分期付款
也不承認那次協調結果
因為他不再
並且也沒有收到錢
我朋友火大了
說兩次匯款都有收據
並且你們現在一次一次的玩
把勞工局當成報復的工具
協調
調解
那這次也不用了直接上法院說算了
後來調解員問雙方主張
我朋友說他薪資19000+2000
然後也開始秋後算帳
說他多次遲到兩三個小時(公司遲到一分鐘扣十元,沒有打卡只要扣100,所以多次遲到一兩個小時然後都不打卡)
至於對公司造成的損失也就算了
結算薪資13xxx多吧

那名員工主張
積欠薪資還有獎金總共七萬多元(聽到這邊我真的不小心把我的台啤給噴了出來)
我就問我朋友
一個月還是三個月
我朋友說一個月
我就問說你不是已經說獎金沒有50萬不准領獎金嗎
那個月你們公司業績多少
我朋友說37萬
我就問了
那她憑甚麼領獎金你不是已經說了
我朋友說,他跟委員說
我沒說過
我無言了

我就跟我朋友說
好像去你公司上班
每天坐著
都比去酒店好
錢多
不必喝酒
還可以壓榨你

我朋友就這樣繼續喝著悶酒

只能說
人善被人欺
ccocco wrote:
人善被人欺...(恕刪)

馬善被人騎

墮落流星 wrote:
馬善被人騎 ...(恕刪)


唉~被騎還付錢!!
要是跟人合股作生意
我就算佔大股
負責人我也要讓別人當

最適合當負責人的人
就是名下沒財產的人
樓主的朋友,真的不適合當老闆。他可能要看一看新厚黑學再出來試試。商場如戰場,觀念要與時俱遷,在周朝的時候,打仗是大家排方陣排的好好的,依鼓聲行進,打仗都講究禮數;中古時代,騎士和蠻族打仗時,誰還講究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舉旗去談判的使者搞不好就是第一個被砍頭掛掉的人。
你朋友什麼時候想開公司...

我想應徵....




很多環結上都出了差錯....卻沒有導正回來....

黑洞越大,到最後就爆炸了....

不過能有負責的老闆真的不容易....

哪像一些牛鬼蛇神......
別的老闆無奸不會發大財


這算繳學費嗎= =?


以後有在當老闆會有經驗了
老闆的目的只有一個!
榨乾員工的肝來換取最大的利益!
不夠狠~太善良都是成不了大事!
切記~切記!

一個差點被榨乾沒死,有機會也要當老闆的員工留!
活著只為了見證人類的滅亡!(~@@~)

哈拉伯 wrote:
要是跟人合股作生意我...(恕刪)


這點我也是抱持一樣的理論~~
負責人總之就是
好處大家來
黑鍋自己背
ccocco wrote:
負責人總之就是

好處大家來

黑鍋自己背


有限公司的股東頂多投入的錢賠光就沒事了
負責人會被追著要賠光錢還不夠付的部份

就像你買台鳳的股票
台鳳倒了你不會被人追著要錢
只是買股票的錢拿不回來而已

負責人會被債主追著要錢
沒弄好要抓人去關的時候
也是抓負責人

跟沒有直接參與的股東沒沒關係
負責人只是名字好聽而已

雖然我只是個開挖土機的
但是我精的跟猴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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