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未來~想檢舉不合格的美語幼教補習班~請大大們幫忙~

有以下幾點法律問題要請教大大們:
1.關於外籍人士在台工作應具有『工作證』,但有一部份美語老師無『工作證』卻仍繼續教學。
2.安親課輔班應設置於一樓,但該機構一樓卻是教師辦公、及櫃臺,而安親課輔班設置於2.3樓。
3.此類機構應具有一位以上防火管理員,但該機構現職人員中卻無持有防火管理員執照者。
4.該機構日前擴大營業,原佔地一個門牌號碼的補習班擴大為三個門牌號碼,且1~3樓皆有使用,而其立案地址仍無修改。

請問各位大大,以上問題該向什麼單位檢舉最有效率??
小弟目前打算先跟水果媒體檢舉,該機構在美語安親課輔界是十分大的,水果媒體應該會頗有興趣吧....
請大大多提供一點意見,鬧場的就不必了,謝謝~
文章關鍵字

你確定要檢舉嗎?!

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方便說嗎?


小的之前也在某連鎖超知名的美語安親教學上班
您說的1和2,這家也一樣

感覺檢舉也沒用
之前還有縣政府的人在關心

噗....還不是罰完錢就算了...

哎...都開N百年了

附近的安親班早就檢舉我們N百次囉!
還不是一樣.....

大家都在互相檢舉...

順帶一提
此類機構應具有一位以上防火管理員,但該機構現職人員中卻無持有防火管理員執照者

這個
我想99.9%應該都不合格吧?!


我沒有鬧場
我只是說出我的經驗...
您所說的其中一點,我要稍微提出來

所謂的防火管理員 應該是指通過消防局提供的教育課程且拿到證書的人員

只要是立案的補習班,都會收到公文要求業者派員參加並拿到證書

我老闆就是其中一個.......

=====================================================

要檢舉一家補習班
首先要有事證

1.是否符合消防法規
2.是否符合教育局申請項目ex 教室申請的數量是否符合?
3.是否符合工務局法規 ex 招牌是否違規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
教育局人員連同消防局+工務局一起會勘該家補習班是否違法.....並請媒體採訪
通常這樣 這家補習班想壓都壓不下來......

教育局人員連同消防局+工務局一起會勘該家補習班是否違法.....並請媒體採訪
通常這樣 這家補習班想壓都壓不下來......



要這3樣同時來
會不會有點難呢?

針對一家美語安親班
有可能搞這麼大嗎?

不過
現在要找全部合法
真的有點難....
順便加上國稅局查查他們的帳........
PS.一般都會少報人數...
安親班好像不是教育局管轄的喔
應該是社會局吧
chuckylala666 wrote:
嗯你確定要檢舉嗎?!...(恕刪)


請問......
難道就因為大多數的業者都是如此家長就該繼續姑息養奸嗎??
坊間的安親課輔班對於最基本的防震、火災等意外有做過演習等教育嗎??
如果現在都沒有人關心這一塊,難道也要等到重大的公安意外發生,家長痛失小朋友,全國再來一起打口水戰嗎??
小弟並非衛道人士,但對於您這部分的論點小弟非常不以為然.....
況且這並分針對單一機構,而是如您所說,全台皆是如此,家長們才更應該勇於檢舉

先感謝『jevafang』、『ljsakira』、『workduck』等大大們提供的意見~

友站有大大說可以投信至『市長信箱』,政府就會派相關單位一併做處理,目前納入檢舉管道之二
針對大大的問題,大概列出相關權責單位給你參考~~~
1.關於外籍人士在台工作應具有『工作證』,但有一部份美語老師無『工作證』卻仍繼續教學。
----->師資部份的問題,主管單位是教育局

2.安親課輔班應設置於一樓,但該機構一樓卻是教師辦公、及櫃臺,而安親課輔班設置於2.3樓。
----->這牽扯到違規使用的問題,是工務局在管的,不過通常這是小事,大部份都不會強制要求
而且法令沒規定2.3樓不能設安親班,有可能當初圖審時規劃就是這樣(補習班有要求要有
10m2以上的辦公室,所以一般都規劃在一樓)大大檢舉前應先確定一下,不然就....

3.此類機構應具有一位以上防火管理員,但該機構現職人員中卻無持有防火管理員執照者。
----->消防法規定使用總樓地板面積200m2以上的補習班才需設防火管理人,不是說開業就一定
要設立,這是看面積所決定的ps.這是消防局所管的

4.該機構日前擴大營業,原佔地一個門牌號碼的補習班擴大為三個門牌號碼,且1~3樓皆有使用,而其立案地址仍無修改。
----->這卡到了1.建築物違規使用~~~~工務局
2.補習班違規營業~~~~教育局

大大上述的問題是應向相關管轄單位檢舉,不過通常你去工務局檢舉就可以了,它們會會同相關單位去做稽查(俗稱聯合稽查),最後會把現場發現的缺失一一匯回相關主管處理,那業主就準備接罰
單或是改善了............
找水果日報或議員去效果不大,畢盡外行人只是去看看熱鬧作作秀而以,直接檢舉比較實際點....

題外話.....小弟是從事建築相關行業,補習班客戶約200家,依政府法規規定完成合格的場所大概
只有5%不到,這是常態,也沒啥好大驚小怪的,除非有重大安全因素的才有可能關門,不然一般
政府處理都是不了了之,畢竟每間補習班都有配合的建築師或消防公司,他們會處理這類的問題;
而且很多場所不是故意違法,只是合法化有困難,這也不是業主願意的,要怪就怪那些立法的"豬頭"
們,盡想些不合理的規定來整老百姓.....................
順代一題,依多年的工作經驗的心得~~法律是死的,從各種角度看都不一樣,場所的安全性不是法令規範的到的,還有許多的外在因素存在,所以"合格場所不代表安全,不合格場所不代表危險",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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