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司發佈了
5月2日公司補休一天
真是令人愉快的消息
這些政府腦殘官員跟老闆黑心肝都是一個樣
壓榨勞工不遺餘力
老闆口袋麥克麥克
政府跟企業配合的天衣無縫
看到新聞的文章我說真的, 不知道是記者亂寫
還是官員說的是火星文
怎我都看不懂他再說什麼?
摘錄於奇摩的新聞:
""勞委會工資工時科科長黃維琛表示,依據勞基法相關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國家假日都應該休假,工資應照給,如果徵得勞工同意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今年勞動節適逢星期天,如果這天是勞工的例休日,應在隔天補假,或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改在其他日子再補休,但因現行雙週84小時工時及「做7休1」規定,排班制勞工的例休未必是星期天,如果不是例休只是一般休息日則不予補假。『如果這天是他的工作日遇五一勞動日本來要放假;因為現在工時已縮短,可能一星期出現兩天休息,有一天是例假一天不是例假,如果碰到不是例假那一天就沒有補假。』""
說真的我們這些勞工只需要知道的答案是: 放 or 不放
不是簡單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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