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ush001 wrote:是記者亂寫還是台灣人...(恕刪) 你確定你是台灣人?台灣的警察亂開單不是一兩天了現在流行行車記錄器一半也是為了自保不被警察當提款機警察通常隨著他自己解釋的角度去開單開了就不能撤銷非要勞煩小市民自己去申訴而且申訴還要舉證自己沒違規才有機會撤銷(奇怪、台灣不是無罪推論嗎?怎麼罰單都變成有罪推論?)那中間的過程要多麻煩有多麻煩、要多機車有多機車.....之前不就有個高速公路紅斑馬抓錯車的還好就是有行車紀錄器救了該苦主不然申訴到死都沒人理你~罰單照開、然後吊扣你駕照、讓你幹到死!
有證據那說好說 , 記者歐 都愛誇大, 才會有人看阿另外我一直覺得, 車子左後方為啥不裝個迴轉的燈號, 車子左轉燈跟要迴轉 ,請問大家多少人判斷的出來都是車頭橫了才知道要迴轉吧以前有次, 車禍 就是 車子在最右側, 打左轉燈 要切出來, 一般人 如果車道夠寬 會從更左側 超車過去閃這台切出來的車輛但通常, 這有2個危險的地方第一 它是要迴轉 如果沒看到你那就 碰 ~~ 第二 切太內線 被在內車道後車追撞 ~~這是我的疑問 ?所以 只要路旁有車要切出來 我都減速最好 不是它先過 就是它讓我先過
kevinhong9999 wrote:以前有次, 車禍 就是 車子在最右側, 打左轉燈 要切出來, 一般人 如果車道夠寬 會從更左側 超車過去閃這台切出來的車輛但通常, 這有2個危險的地方第一 它是要迴轉 如果沒看到你那就 碰 ~~ 第二 切太內線 被在內車道後車追撞 ~~這是我的疑問 ? 從路邊切進車道,不是原本在車道上開得好好地車要讓你,是侵犯直行車路權的你要讓人家要迴轉,請進入最內線車道後,從最內線車道迴轉,不要從最內線車道以外的車道跨車道迴轉!已經有多位機車騎士因為汽車駕駛如此的錯誤行為而被汽車撞死!
記者愛誇大,已經屢見不鮮。警察靠自己的心證開單,這也是每日上演。可憐的就是小市民,被開了單,還要請假,千辛萬苦到裁決所申訴註銷。若有證據證明無辜算幸運,沒證據的就可憐,只能悲憤的吃下罰單...裁決所只要問一句「你認識那個警察嗎?那個警察跟你有過節嗎?都沒有,那他不會惡意開你罰單」這表示要買單了...應該要立法,警察開錯單的比例或次數達多少以上,考績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