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隔代的教養!!!急急急!!!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霸凌事件 明星學校?的省思?被害者父書
毒品入校園了
學校還是以校譽為重
本案是欺侮小犬的案外案
三人之一的小孩驗出毒品
咬出本案小孩

父母雙亡
祖父母雙亡
爺爺奶奶亦雙亡

阿祖(80幾歲)及舅公(60幾歲)養育長大
舅公鄉下老實人工地打零工有上班才有錢(小孩沒教好自責甚深.見笑代不敢言)

國二生
年前開庭被收容少監四個多月
(有供出上手故....)
04/26出來返校報到
(....04/26當日.學校言尚未準備好請其暫時在家)
每週三須至士林觀護官報導及驗尿
05/07週六後失蹤
往好處想小孩不讀書愛玩
往壞處想供出上手被....
電少年隊....未通報電腦看不出來有協尋..無解
週三舅公至士林觀護官處告知小孩不見了
本以為觀護官會通報.....
今電相關單位...還是未協尋
中午前電觀護官陳小姐了解.....
要兩週後才會通報
挖哩....

1.協尋通報是要等兩週嗎?各位弟兄姊妹

2.政府那一條法令規定?


毒品入校真的無解嗎

社會

學校

家庭

販毒的人你良心何在??


poca1997 wrote:
霸凌事件 明星學校?...(恕刪)


跟毒扯上關係的,很少是有解的

先做好心理準備吧

有良心的話就不會販毒了

兩個禮拜之後沒報到應該就是發佈通緝了

わしが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である!!!

lu7595 wrote:
兩個禮拜之後沒報到應該就是發佈通緝了

要等兩個禮拜才能協尋的意思嗎?
法令規定的....?
poca1997 wrote:
要等兩個禮拜才能協尋...(恕刪)


通緝跟協尋意思差很多....

印象是一定次數(2~3次?)未報到就是發布通緝了

至於協尋....要去報失蹤人口吧!?
わしが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である!!!
我講老實話....又不是我兒子
我幹嘛管他死活?不要惹到我就好了
相信你也看過校方的態度
公家機關發生事情總是第一時間蓋蓋蓋
兩個禮拜,美其名是減少資源浪費
實際上,二天的時間就能出很多事了
沒報到還要再兩個禮拜才啟動機制
我想不是法條規定,而是根本就不想管了
請看「少年及兒童管訓事件執行辦法」

第十三條(受執行人行蹤不明及已逾二十一歲之處理)
受保護管束少年行蹤不明時,應通知少年法庭協尋之。
受保護管束少年已逾二十一歲者,應報知少年法庭備查。

很難想像,你所繳的納稅錢養這種公務人員?


SKAQQ wrote:
第十三條(受執行人行蹤不明及已逾二十一歲之處理)
受保護管束少年行蹤不明時,應通知少年法庭協尋之。
受保護管束少年已逾二十一歲者,應報知少年法庭備查。


也就是無兩週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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