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愛打官司, 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告人上法院
所以他們的律師生意才那麼好...

這幾年光是在01也看了不少告人的案例
絕大多數都是小孩吵架式的意氣之爭, 通常誰都吵不贏誰
最後總有一方惱羞成怒說要去告官, 然後展示三聯單表示自己說到做到

被告的一方雖然不見得會打輸官司
不過也沒幾個人有錢有閒去跑那個流程, 所以很多都私下和解了事
因此很多提告的人只是想用這個流程恐嚇對方, 根本也不在意官司輸贏
尤有甚者, 新聞也報導過一些網路蟑螂專門在網路上告人, 賺取和解金為生

說實在的, 除非是牽扯到對方家人之類的
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在網路上爭吵, 甚至對罵
罵輸了就跑去告人, 這跟幼稚園小朋友跑去報告老師有什麼不同?
被罵又不會少塊肉, 有本事罵回去就好啦....


講到這個, 我倒是有個長年的疑問無人能解答
新聞上常看到那種學校同學到對方的部落格罵人, 然後被其他同學看到
因為當事人彼此都知道對方的真實身分, 當然有名譽受損的問題

不過像在01, 大家都只知道對方的ID跟暱稱
就算被罵的很難聽, 挨罵的人到底損失了什麼?
在這種情形下, 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會成立嗎?

kshs22 wrote:
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恕刪)


許多人都很認真上01
只是沒有氣度開玩笑
要不然這裡應該很歡樂滴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kshs22 wrote: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恕刪)


01:認真就輸了~
今天不砲人,就會增加伺服器的資料量,DBA會難受,蔣大看了也會不爽的XDD
kshs22 wrote:
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恕刪)

小的自認沒有那美國時間,所以............盡量砲我吧

但是不準提老木,更不能提老木的老木,除非你是八府巡撫
恩,你說的算~~~!!!!
kshs22 wrote:

不過像在01, 大家都只知道對方的ID跟暱稱

就算被罵的很難聽, 挨罵的人到底損失了什麼?

在這種情形下, 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會成立嗎?

不知道,因為我不是法官。
我要成為壞男人!
kshs22 wrote:
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恕刪)


法官:好累喔,快要過勞死了
律師:多多益善,case越多越賺
被告:這點小事也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原告:奇蒙子不好就要告

果然法律只保護懂法律與有時間出庭的人

kshs22 wrote:
以前我們聽說美國人最...(恕刪)

不知道怎麼搞的,
我越被人罵我就越興奮....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雖然說提出訴訟是人民的權利
不過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情濫行訴訟, 不只浪費司法資源, 也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加深
(雖然我有時候也覺得某些爛司法官們累死也好啦)

這種濫訟的情形唯一的好處, 就是讓人們學到更好的修養
還有學到罵人不帶髒字的高級嘴砲藝術... 這才是真本事啊
台鐵我錯了, 我承認我是奧客...
kshs22 wrote:
在這種情形下, 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會成立嗎?...(恕刪)

古有諺語: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痴


我前面剛好引言到雄中大...

這樣會被雄中大提出告訴嗎??
爹親娘親不及蔣大親, 天大地大不及mobile01的恩情大, 千好萬好不及管妹好。

豆豉英 wrote:
不知道怎麼搞的,
我越被人罵我就越興奮...(恕刪)

這輩子沒見過有這等嗜好!!


臭豆豉英!壞透了!!豆豉英壞壞!!
爹親娘親不及蔣大親, 天大地大不及mobile01的恩情大, 千好萬好不及管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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