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廠是否與昱伸/賓漢為共犯結構

明知便宜的起雲劑是有問題的,還用了這麼多年
這些食品大廠/生技公司為了私利枉顧全民健康,危害社會安全
根本是黑心無恥的犯罪行為,竟然還自稱受害者
建議檢方應該以共謀連續傷害罪(或殺人未遂)起訴,
把負責人/生產主管/採購主管/研發主管一干人等,通通具體求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自我解嘲:
這時候可恨這裡不歸老共管,不然你覺得他們現在還有狗命一條嗎?
算了吧
我們能做的只有打集體訴訟
要求償????
省省吧
我們只能靠打集體訴訟上新聞的區間放空食品股獲點蠅頭小利而已
你認為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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