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看到惡少拿棍棒臨檢,到底是停還是不停?

今天看到新聞,馬自達車隊就是沒停,結果車子被打爛

好像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

台灣的惡少颷仔還真是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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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hk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馬自達...(恕刪)


我選擇油門踩到底
然後再倒退魯..
持續循環個幾次之後再報警

alberthk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馬自達...(恕刪)

我一個叔叔(某角頭)說:TMD..這種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蛋 連他遇到了都怕..
遇到這種攔車的情形 千萬不能停..
真沒辦法時 就衝過去..
撞死一個少一個....也算為民除害...

當心悸取代悸動 wrote:
撞死一個少一個....也算為民除害...


家屬:

你為什麼撞死我小孩

我小孩是很乖的

他只不過想跟你交朋友

你就把他撞死

國賠!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alberthk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馬自達...(恕刪)


加油門撞死他~死一個少一個
先撞過去
記得拍下他們拿棍棒的照片
再到最近的警局自首
記得這種話題以前也出現過

明明01上看到選擇補油門的不少

偏偏新聞報的都是不想惹事的被打

該說是那群小鬼運氣很好嗎 ??
這時候打開行車記錄器

調好角度把錄音打開

然後加速一邊大喊我在正當防衛我在正當防衛

然後把影片拿給條子自首

ericyomr wrote:
明明01上看到選擇補油門的不少...(恕刪)


因為.....那是在網路上
而不是在道路上
sweet213 wrote:
這時候打開行車記錄器

調好角度把錄音打開

然後加速一邊大喊我在正當防衛我在正當防衛

然後把影片拿給條子自首...(恕刪)

想太多......

哪會是正當防衛...以前就有過判例了......你把人家撞傷是要被判刑的....

所謂正當防衛就是...他拿棍棒把你給攔下來或是要打你.....你只能夠把棍棒搶下來而不令對方受傷,你也不能搶下來棒打對方...才是正當防衛...其他都是錯的...

一般人法治觀念真是薄弱呀...到時後被判刑才在那邊鬼叫 只會一直在那邊鬼叫恐龍法官.... Welcome t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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