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1.9萬美元 拿去派出所丟
據警方了解,這名婦人家住北市東區名人巷,家境富裕,10多年前借款1萬9000美元,協助親友小孩出國深造。近日親友以匯款方式歸還,但婦人認為10多年前美元與台幣的匯率為40多元比1,現在美元貶值僅剩28元左右比1,相差了22萬台幣左右,不願接受這筆款項。

=> 10多年前和現在 + 利息
該算多少 ????????????

這名婦人家住北市東區名人巷,家境富裕,10多年前借款1萬9000美元,協助親友小孩出國深造。近日親友以匯款方式歸還,但婦人認為10多年前美元與台幣的匯率為40多元比1,現在美元貶值僅剩28元左右比1,相差了22萬台幣左右,不願接受這筆款項。


唉....這該怎麼辦呢? 當初借人美金 如今還美金 好像沒錯
但要換回台幣 又有損失
這場鬧劇該怎麼解決呢

好奇中


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恕刪)

法官去傷腦筋吧。

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
都有心要幫人了~家境也富裕何必這樣呢!?
歪樓才是王道

njp3ej03 wrote:
這名婦人家住北市東區...(恕刪)

阿是不用還還是加錢
這牽涉到當時他們有沒有約定還款的幣別,例如借據上有沒有寫還美金還是還台幣
不過一般親友都不會說很明白
柯斯托蘭妮說過,通膨時後債務人勝,因為只需要很少的現在價值,就能償還以往的幣值

andy2000a wrote:
但婦人認為10多年前美元與台幣的匯率為40多元比1,...(恕刪)


近二十年來美元有到40塊嗎?
是四十年前吧~~~

njp3ej03 wrote:
這名婦人家住北市東區...(恕刪)


利息不用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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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恕刪)

有四十多元比一 何時??

SongLin4756 wrote:
有四十多元比一 何時...(恕刪)

大概3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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