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消保會來函 ,通知我和對方兩造出席因為會談到賠償金的部份而且我認為廠商一定會有法務人員甚至律師陪同擔心不熟悉法律條文而吃虧我有點想找律師一起去又想先隻身前去,如果達不到我的要求,就讓調解不成立第二次再找律師,這樣比較省錢大家覺得呢?
你說的沒錯調解不用帶律師啦調解基本上不談法律面的事情幫你調解的委員,基本上法律素養也是普通而已對方會不會帶律師或由法務去都沒差只要他開出來的條件你不能接受或是雙方根本沒有交集你就直接調解委員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給你直接走訴訟,到時再請律師即可...
基本上不用請律師....調解就是在"法律規定之外"所作的協調...原則上金額多寡來談就好....要談法律...那等調解不成立之後...上法院再來論法...所以樓主...不建議您多花律師費....把握一個原則...金額多寡我跟你談...法律我不跟你談...要談上法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