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沒有被公司錶的經驗

以下是小弟自己的真實案例...

上份工作離職後有去面試了兩份工作

A:做3C的公司 裡面測試記憶體的員工 公司還不錯滿大的 算一算年薪有45不包含加班

B:外商公司 做驗證的 起薪比A多個5000 年薪也跟A差不多45~50

不過工作性質要南北跑 跑客戶端 做驗證 還有配車配NB(個人偏愛這間 比較自由)


我是先去A面試的 面試完後要等2個星期

等待的期間有去B面試 結果發現這間好像比較喜歡 (結果面試完A就打電話來說要報到了)7/25

過了幾天B打電話來了 跟我說在這次面試中我跟另外一位初選有上(這次他們要找兩位) 叫我在等他的消息

又過了幾天 因為25號快到了總要兩間裡面選一間去 於是我MAIL去B問他們結果如何 B打電話跟我說有更優秀

的人選之類的說這次沒上沒機會了!!

所以呢我很認命的在25號去A報到了 早上報到辦完 下午上了半天班.... 回家還坐火車坐錯頭 坐到七堵

去...就這樣結束了開心的第一天

晚上在看雅虎信箱的時候再看一封錄取通知看一下抬頭!!這不就是B公司嗎!!裡面寫著由於要新增兩位

人選 然後客套一下我 說我面試表現良好 於是想要錄用我 我考慮了一會 也問了一下父母和朋友的意見

他們都贊成我去B

所以我隔天早上就打電話給B確認這個消息 電話裡也跟我說確定錄用 所以我把A給推掉了.... 去一天 隔

天就去辦離職了....

隔天早上一樣先看MAIL 看有沒有B的報到通知之類的信 結果有信...不過是道歉函.....

說什麼他跟阿豆仔老闆連絡後阿豆仔說 人手太多了 半年內不要再找人了.........

哇哩勒!!!人資是這樣做的嗎 不確定名額就在那找人 害我兩頭空!!!!

真是X在心裡口難開......


文章關鍵字
老實說我很想知道B公司這樣做,
有沒有什麼刑責?

我以前公司也發生過,
老闆找秘書,來面試的小姐還在別間公司工作,
面試完後老闆說OK,人事通知她錄取,
而她就辭去工作準備到我公司,
隔天後老闆發現該女的星座跟他不合(這也能當理由),
就說不要用她,可是人家已經離職了...對方的哥哥還打電話來理論
真過份!
硬要告的話應該是可行的吧...

有通話紀錄 信箱裡還有他的mail勒....

只是留條後路吧 以後搞不好還有機會....

只是被錶到很X....

又要面對奴隸銀行了....
沒收到白紙黑字的紙本offer letter, 一切都不算數

f21760 wrote:
B:外商公司

請響應01正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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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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