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任職5年多了,9月中要出國探訪友人2個月,8月15向公司遞假單,今天收到回覆說不准假,但准予辭職,這種情況我有甚麼權益可以爭取的? 這樣可以跟公司要求資遣費嗎,還是要求留職停薪?辭呈遞出去就是死路了,想請問站上有經驗或是對勞基法比較熟的大大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辭呈打好了,反正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囉,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小弟我要去中壢釣蝦了,如果回來還有新的回覆,我再繼續陪大家練肖話
noraduck wrote:小弟在公司任職5年多...(恕刪) 我比較想問憑什麼可以請兩個月??如果你的職位 可以兩個月沒有你代理人也可以完全取代 .....那要你幹麻??如果在學校 兩個月不去都等於是休學了吧...何況是公司?
noraduck wrote:小弟在公司任職5年多...(恕刪) 從公司角度:如果超過7天,員工不在職,而公司依然穩健發展,該員工=冗員.從員工角度:5年年資的員工請假2個月? 如果不是[白目],必然是離職前的[清假]行為.綜合以上, 趕快找工作吧~~
noraduck wrote:今天收到回覆說不准假,但准予辭職,這種情況我有甚麼權益可以爭取的? 這樣可以跟公司要求資遣費嗎,還是要求留職停薪?辭呈遞出去就是死路了,想請問站上有經驗或是對勞基法比較熟的大大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恕刪) 好慘......這下子可以多跟朋友聚久一點了....說真的,公司可以這樣准予辭職。你就算還繼續賴著,應該也要好好替自己打算一下。將來如果有裁員,名單絕對少不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