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星期六的下午 跟同事一起去新店洽公
在回新竹的路上 同事問起我的初戀
"故事很長耶 恐怕會說很久喔 你不會想聽的... " 我實在不太想跟他提這種私人的事情
在他苦苦哀求之下
心想 反正 回新竹的路 還這麼久
說說話 開車也比較不會打瞌睡
就這麼 一路上 我就一邊回想 一邊說
說的很平靜 可是 我的內心很澎湃
果然 故事還沒說完 就已經到新竹了
看得出來 他聽的很無聊 說要趕回辦公室上廁所
我一個人 繼續留在車上
把我想說的 在腦海裡說完
...
我也曾經想過 如果把故事寫成書
會不會像 "我的野蠻女友"一樣 那麼的精采 那麼賣座
我自己否決這個想法
因為
把一個人放在心理十年的那種感覺
我實在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文字 去把它敘述出來
而且 也沒有太多人可以體會吧
應該會像 湯姆漢克 演的"浩劫重生"一樣
冗長的... 一個人演的... 內心戲居多的...
況且 我的結局也不是那麼的可歌可泣 那麼的優雅
當然 這都要怪我
無奈 時光機還沒問世
我只能安慰自己
說自己當年 年輕 歷練不夠 不夠圓滑 思路不夠周到
不懂珍惜美好的事物...
如果再來一次
我要讓故事很優雅的謝幕
因為 把一個人放在心裡十年
無法認真且真心的去談另一段感情
多少次的午夜夢迴
的的確確
是一種折磨...
直到有一天
上帝似乎願意原諒我了
覺得 我受的逞罰應該夠了
他給了我一個贖罪的機會
我以為這輩子再也見不到的人
回來了
我總算有機會可以認錯
我總算找到對象
可以把太陽照不到的那個我
釋放出來
可是
我錯了
時間過了就是過了
那種感覺 是回不來的
儘管
我遠遠的一眼就認出他來
還有我很喜歡的 可愛的甜不辣手指
儘管
我還想像當年一樣
牽著他 走在馬路中央 大聲喊愛你
儘管
我心中演練了很多次
見面時 要來個超級用力的擁抱
但
我也不再是那個 敢愛敢恨
毫無顧忌 年少輕狂的我了
時間就是會悄悄的在人身上
留下讓你不容易察覺的痕跡
驀然回首
才發現 原來這痕跡 是如此的深刻
沒錯 我被從罪惡感的深淵中 釋放出來了
只是不知道
解放我的
是上帝 還是他刻意的冷漠
在那當下
我再一次的不知道
我到底寧願繼續沉溺於那 罪惡感的思念中
還是要這個 悵然若失的幻滅中
物換星移 人事已非
我只能打從心裡
默默的 偷偷的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