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MIS wrote:就在昨天去接我老婆下...(恕刪) "國中"會發生這樣的案例是有點誇張,希望國會因該要立法,只要發生霸菱事件因該要公怖家長姓名,因為很多家長都把教育責任丟給學校,學校也很無奈,學校只要一體罰學生,明天老師就上新聞了...老師沒公權力所以霸菱問題就是這樣來的...我常常聽過"老師教官"被學生集體"蓋布袋"的案例。師長人人自危老師也只是領薪水的,何必每天擔心受怕...
max.hsu wrote:"國中"會發生這樣的...(恕刪) 現在小孩發育很快~"國小"就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事了,何況是國中~還有國小很多心智不夠成熟~霸凌起來更是不知輕重!很多不只身體!更嚴重的是心理上的傷害!尤其國小生人格~個性等等還不夠穩定!這種傷害一造成往往會變成心理創傷甚至陰影!
無聊MIS wrote:就在昨天去接我老婆下...(恕刪) 把對方的脾臟也給他打破,一報還一報...這種的告到少年法院,都嘛判很輕,直接讓他死一死就好了,留在世上只是一隻會打架的米蟲罷了...這樣他父母也輕鬆,錢也不用賠了,把錢留下來,後事辦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