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照以下網頁http://www.ntnu.edu.tw/security/paper/002.htm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today-so12.htm簡單說,就是菸酒管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賣,不得以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好像有人光是賣偽裝成煙盒的針孔攝影機結果被檢舉到國民健康局,就被抓起來罰錢了所以記得還是不要在這邊放上煙盒的照片沒人理還好,萬一有人檢舉的話就麻煩因為現在這方面的法律認定上有許多爭議有關單位有時候怕麻煩往往就寧可從嚴處理
在台灣....................................不行!但是,主機設在國外的網站,因當地法律而定.像我就常向國外的網站訂購雪茄跟菸草.國內的法律.....(我個人感覺啦)有點無限上綱.只要是有牽涉到菸的品牌,不管是手錶,衣服,配飾等等通通不能在網路販賣.如F1的一些周邊產品,就是有菸商為贊助商所以就不能在網路販賣.
wilsonhsu wrote:在台灣....................................不行!但是,主機設在國外的網站,因當地法律而定.像我就常向國外的網站訂購雪茄跟菸草.國內的法律.....(我個人感覺啦)有點無限上綱.只要是有牽涉到菸的品牌,不管是手錶,衣服,配飾等等通通不能在網路販賣.如F1的一些周邊產品,就是有菸商為贊助商所以就不能在網路販賣. 無限上綱是還好F1到禁菸國家比賽還是要把菸商廣告塗掉如果F1到台灣比賽應該也是要把菸商廣告塗掉酒商好像就沒有限制因為歐洲人認為品酒是很雅緻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