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做假牙要求開收據,要另外給稅金嗎??

日前帶著父親去做假牙
牙醫師談好了假牙費用35000元
等到最後一次安裝前要將費用付清
要求醫生要開立醫療收據給我
醫生竟然對我說
開收據的費用不同
要我另外給付稅金才開醫療收據

到各醫院就診(住院、開刀)收據也沒有要求另付印花稅啊??
為何這家牙醫診所要求另外加稅金??
是正常的嗎??
懇請板上大大賜教!!
我該如何應對呢??
文章關鍵字
m531215 wrote:
日前帶著父親去做假牙...(恕刪)

抱歉!稅制部分再查證
這醫生都逃稅逃很大
有檢舉獎金喔
這樣你知道了吧

逃漏稅電話檢舉方式:
台北市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2)23756159
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3)3396578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4)23026477
台灣省南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6)2225542
高雄市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7)7119522

king2000 wrote:
營業稅金不得轉嫁

抱歉
我還是不很清楚
大大你的意思
是不是說收據不得另外再收營業稅啊??
那他不開收據給我怎麼辦??
他硬要我多付錢才開啊!!

那要向誰檢舉??國稅局??衛生署??地方稅捐處??
千分之四印花稅才140元,似乎應該連絡一下衛生局請醫生喝咖啡(如果不開收據)
andytheman wrote:
千分之四印花稅才140元


才140元印花稅??
要不然怎會跟我要多收8%發票2800元營業稅金??
到底牙醫是怎樣收稅金的啊??

是跟衛生局通報喔??
m531215 wrote:
日前帶著父親去做假牙...(恕刪)


顯不合理




就小弟經驗

小孩OP鏡片三萬多

小弟假牙幾萬元

都是事先說好要收據

隔年報稅時用

也沒加價(也許已經含在內)


如果還沒裝

要不要換一家醫院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就是已經印完模子
預定這週五要安裝
所以醫生要我將費用在上週五1次付清
我付清費用時就順便跟他要醫療收據
也是明年申報個人所得稅可減免用

誰知道他就跟我講要另外加錢
害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才上網跟大大們請教



king2000 wrote:
逃漏稅電話檢舉方式:
台北市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2)23756159
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3)3396578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4)23026477
台灣省南區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6)2225542
高雄市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7)7119522

感謝大大...
但是我要如何舉證??
如果他把門診紀錄銷毀那我不是白搭了??

m531215 wrote:
就是已經印完模子預定...(恕刪)

那就再一條偽造文書囉一.一"
基本只要有紀錄都查的到
還2800勒一.一"
叫他有本事自己去跟查稅的說吧!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m531215 wrote:
如果他把門診紀錄銷毀那我不是白搭了??

門診紀錄銷毀,樓主是自費還是健保
診所沒有發票,不開收據會違反醫療法.權則單位是各縣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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