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這一篇投訴內容是說一個女生去花蓮的飯店住宿,結果吃飯的時候被溪蝦的刺卡到喉嚨要求飯店送醫飯店說要等一個小時才有接駁車 要不然就是要她自己去坐計程車去看醫生後來這女的看完醫生後 要求飯店賠償他們這次住宿的三天兩夜一萬多塊的住宿費飯店只願意賠償醫療費用跟下次招待免費住宿但女生不同意 最後要對簿公堂我看到後覺得很誇張,難道飯店煮溪蝦時還要一根一根的把溪蝦的刺剪掉嗎?就好比在餐廳吃魚卡到魚刺 我也可以要求餐廳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