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就有 不再描述...當然答案大家也很清楚 就是了不起幾年 最多十多年...台灣一直都是性侵犯的天堂...只是有一點一直讓我很不解的...既然一罪一罰 就算台灣有刑期上限 假設30年好了...那一個性侵案如果刑期有6年好了...五件案件 那照理也應該接近30年...怎麼會出現6+6+6+6+6=10年這種刑期?這數字當然不精確 不過如果有注意到類似案件判決的人 應該會發現我說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