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某一網拍頁者的"關於我"中看到的
(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rule_p?willienchen)

4.二手商品一但下標出售,概不退回。決不接受任何理由。所以下標前請三思!!!!
消保法言明規定:「七天之內可退換商品僅限於“企業”的經營,一般業餘拍賣賣家不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企業經營者,自然不適用同法第19條之七天鑑賞期規定。」


這樣是對的嗎?

感覺怪怪的~~

這跟我手上的消保法不太一樣

還是他指的不是中華民國的消保法

這一看就知道是唬爛 為避免紛爭 還是建議你找其他人買吧~
cwc006 wrote:
剛在某一網拍頁者的"...(恕刪)

cwc006 wrote:
剛在某一網拍頁者的"...(恕刪)
cwc006 wrote:
剛在某一網拍頁者的"...(恕刪)


要看企業經營者的定義

拍賣二手商品, 或偶而賣一賣的, 的確不算在內


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第2條第2款及消保法施行細則第2條之規定,企業經營者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該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且不只是公司、合夥或其他團體組織,亦得為獨資團體或個人,只要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而為營業活動者,即適用消保法相關規定,不以繳交營業稅之網路賣家為限;反之,若網路賣家僅為偶一為之出賣之拍賣行為,或是將自己不需之用品透過網路拍賣之方式出售給他人而非以此為業者,則非企業經營者(85消保字01241號函、消保法字第0960003742號函、消保法字0960009076號函)。


不過...若是"常態"專營"二手商品"....我就不知道了, 我覺得這已經不僅僅是出賣自己不需要的東西了...所以應該適用消保法吧(??)

恩...看到了

將自己不需之用品透過網路拍賣之方式出售給他人而非以此為業者

所以專賣二手的, 應該是適用消保法沒錯

canceryct wrote:
拍賣二手商品, 或偶而賣一賣的, 的確不算在內



請問是哪個條文有這樣規定的?

謝謝

cwc006 wrote:
剛在某一網拍頁者的"...(恕刪)



賣場為個人或企業有那麼難判斷嗎
賣家交易前已明文制定賣場規則
當然~法律還是凌駕於賣場規則之上
但樓主不能接受還要找他買?
拜託去找可以讓您退貨的店家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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