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剛剛她打電話來叫我不用去做了
嗯~~那好吧
或許我真的表現不是太好
那我也就認了
不過我生氣的點不是在這裡
是她的態度
我那時去做的時薪是一小時90元
依我了解 這好像不符合勞基法
不過我心裡也想說算了 或許工作很輕鬆吧
事實上也不忙啦
也沒勞健保
嗯~~其實南部有很多工讀都沒勞健保
好吧!這我也認了
不過當她打電話來告知我不用去做時 態度實在非常差
她還說"試用期三天內不需要給薪水"
當然我還是硬去給她要
最後總算也要到了
她還說這些規定都是依照勞基法的
我就跟她說 這麼說你時薪應該是要103元才合法吧
她居然跟我說那是"北部的規定"
南部的薪資都是90
真是見鬼了 法律還有分南北的
我去的時候 她還叫我年輕人說話不要那麼衝 不然去哪間公司都.....
我心裡在想 哇靠!有哪間公司向你條件那麼差的 還那麼囂張
當我是三歲小孩嗎?好歹我也成年了
講了那麼多
還是要請大家幫幫忙
不應該再讓這種惡質的雇主繼續下去
說不定她還會再請人
幸好是遇到我還會據理力爭的
要是別人個性比較軟弱的
實在不敢想像
所以我想去投訴勞委會
還請大家幫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