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跨年演唱會,各個地方政府都花大錢留住歌星們,請他們唱個幾首歌 如今年的五月
天六首歌(約30分鐘)代價400萬 蔡依林好像是120萬,自從2000年 千禧年以來,各個地
方政府都愈來愈費心力 花錢請歌星來撐場面 拼人氣,但是大家不妨想一想,地方政府及一些
贊助的企業花那麼多錢來辦這種商業性質的歌唱大會,歌星們無非是演唱當紅歌曲或現正
發行的歌曲(就像是政府花錢請他們來打歌一般),這樣金錢堆積起來的跨年氣氛,真的是
大家所想要的嗎? 這樣有花費到公帑嗎? 反方面來說,一個歌手在這麼浩大的舞台上表演
數十萬的市民眼裡耳裡流轉,應該也是有相當大的投資報酬與發展機會, 為何不是他們給付
上鏡費咧! 這也是一種逆向思考, 像是每年日本NHK新年紅白對抗,每位歌手明星想必都是
以能出席此擂臺為榮,這樣的跨年也是不錯的選擇;就算是只播放單純的音樂或藝術表演
甚至是大型的戶外聚會(聊天 跳舞....)都也是可以試試看的, 發展出屬於我們特色的跨年
活動,而不是大家一窩蜂地去人擠人 擠到大家脾氣都火了 或製造滿地的髒亂,苦了清潔員工
跨年活動真的可以好好地規劃 不是非演唱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