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只要大過調職、心理輔導

海巡貴為國家第一線人員

知法犯法犯下強姦竟只消大過調職、心理輔導,輕描淡寫得過且過

這種職業道德蕩然無存的公家機關人員吃的拿的都是人們經歷五窮六絕七上吊的血汗錢

幹的是天地不容,官官相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用擠牙膏方式推扥拉
軍方都是這樣拉!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系

買官都在買了
賣官也都在賣了
都是政治阿!

向來癡_從此醉 wrote:
海巡貴為國家第一線人...(恕刪)


那只是職務上的懲處,還有法律上的懲罰,等關個幾年出來,你以為他還能在海巡署嗎? 而且龜頭也被牙刷弄爛了 在獄中還要小心不能隨便彎腰
海巡不是軍隊不能用軍法也不用上軍事法庭,

是否真的有性侵連記者都不敢肯定(報導用詞"疑雲"),

在還沒判決的情況下先調單位冷凍起來沒什不對呀!

難道海巡部可以高於法院未審先判?

如果最後證明沒有性侵那啟不是又要國賠給那位隊員?

打個比方好了!如果某人被告犯了某些刑法,

那在判決出來前,你覺得那個人工作的公司該怎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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