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貴為國家第一線人員知法犯法犯下強姦竟只消大過調職、心理輔導,輕描淡寫得過且過這種職業道德蕩然無存的公家機關人員吃的拿的都是人們經歷五窮六絕七上吊的血汗錢幹的是天地不容,官官相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用擠牙膏方式推扥拉
海巡不是軍隊不能用軍法也不用上軍事法庭,是否真的有性侵連記者都不敢肯定(報導用詞"疑雲"),在還沒判決的情況下先調單位冷凍起來沒什不對呀!難道海巡部可以高於法院未審先判?如果最後證明沒有性侵那啟不是又要國賠給那位隊員?打個比方好了!如果某人被告犯了某些刑法,那在判決出來前,你覺得那個人工作的公司該怎麼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