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收到一張超速紅單
後來發現警察把車牌抄錯了 (其他資料都是對的, 地址, 姓名, 身分證字號等)
xxxxHK 他寫成 xxxxHR
這種罰單可以不繳嗎??
妙的是
那警察後來也發現錯了
在罰單到期的那一個禮拜打電話給我
叫我 "把罰單拿到警察局去給他更正"
我是覺得這是警察個人的疏失
既然錯了, 他應該自己吃下來吧
竟然會想到要叫我自己把罰單送上門去更正, 好讓他罰我 1800 元

不過.... 不知道是那根筋不對
老實的我... 還是照辦了....
在冷冽的冬天中, 我又失去了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