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個問題:

如果A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將業務轉交給其他公司,來賺取獲利.使A公司損失獲利機會,怎麼辦?

在我印象中,有一則類似情形的新聞,新聞內容大概是說:

某位在甲公司任職的員工或主管,利用職務之便,將業務轉給B公司,來賺取獲利之類的.
甲公司得知此事,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結果,員工要賠償甲公司,賠償金額好像是之前所獲利的金額.
大概是這樣.

我印象中好像不是很久的新聞,可是我找不到,要麻煩板上的達人幫忙,感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