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聽同學說了個事情,
某保險業務員(女生,70年次吧!),
某天中午約我同學去麥當勞談事情。
當下同學後到接著在櫃台點了大麥克餐之後上樓找該業務員,
接著他就傻眼了,
看到該業務員完全沒點賣當勞餐點就算了,
竟然在吃肉羹麵,
人客啊~這會不會太誇張了啊!
而且接下來當然還要用小麥的紙巾擦嘴...,
麵吃不完還當小麥服務員的面倒廚餘回收桶...,
完全臉不紅氣不喘~泰然自若。
我同學有點氣到不知怎麼形容,
可能糗到傻掉了吧!
故事聽過也就算了,
沒想到今天早上九點跟女友到麥當勞吃早餐順便看點書,
所見到的就更絕了,
一個男的年輕人也是自己買了別處的早餐,
一個人在麥當勞吃就算了,
吃完睡了一下,
醒了以後看小麥的報紙找工作,
累了就又睡一下,
之後又醒了去上廁所...。
我與女友兩人只點了兩份豬肉鬆餅套餐結果坐到中午都有點不好意思,
結果那位仁兄到我們離開都還沒走耶!
是我們臉皮太薄嗎?
以前有些學生點杯小杯飲料坐一整天都感覺引人側目了,
現在怎麼更多更誇張的人啊?
做到這麼誇張不會跟流浪漢沒兩樣嗎?
好奇的是:
麥當勞沒有低消,
也沒有禁帶外食等規定,
所以代表我們可以“完全不消費“而利用店內的所有資源嗎?
(當然去借廁所或許也是,但兩者情況應該不能同一而論啦!)
若依法律層面來說應該不會真的是這個樣子吧?
台灣麥當勞餐廳會不會太厚道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