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他剛打電話來
我朋友(暫稱A君
我朋友的同事(暫稱B君

A君兩年前在一家公司工作認識一個同事B君
後來B君要辦信用卡還是現金卡(年代久遠A君他也忘了)
請求A君當關係人或是聯絡人
A君是有口頭答應,但並沒有簽章的任何動作
且事後也沒有銀行打電話給A君

後來B君沒幾個星期就離職了,之後他們就沒有任何的聯絡
半年後,A君接到銀行來電問他是否有和B君聯絡
銀行說B君已聯絡不到
之後徵信社打電話給A君B君的下落

最近A君看了一些卡奴被逼債的相關新聞
A君擔心這位久沒聯絡(其實也聯絡不到)的B君會不會因這問題牽連到他
A君是怕哪天倒楣被討債公司討債

在法律上A君算是B君的保人嗎?
有義務幫他處理債務嗎?
文章關鍵字
沒有簽紙...當然不算保人

就算是口頭承諾,也還得三方人馬在場吧?!

B君只是在申請表上寫上A君的聯絡資料

不用擔心啦...現在管很嚴,新聞媒體又多

表明跟他不熟即可,萬一遭到騷擾可以先報知相關銀行

再報警處理...這種事不要悶著怕事就好
沒事的! 只是聯絡人而已,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To be or not to be.
只是聯絡人

不是"擔保人"的話就沒關係

怎麼樣都推不到A君身上的

討債公司也不會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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