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識破偷拍見笑轉生氣 然後被附近店家爆料他也抽菸亂丟菸蒂 只是他不會拍自己
自認為是正義的執法者 阻擋他人自由 不讓他人離去 執意限制對方等警察來
並且以肉身觸碰他人財產 經警告不准碰觸卻執意貼車雙腿夾車輪......
這樣可以告他幾條?
這種行為 好像跟那些霸占超車道自認為超越他的人就是超速的烏龜一樣 自以為執法者不讓道的偽正義
搞不清楚 法律主要"超車道 不得長時間佔用" 及次要"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得 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些人 看到黑道火拼 為什麼不會出現去擋? 去抓?
這些人 是不是從來沒有觸犯過交通任何一條規定?
這些人 是不是看到任何的交通違規都會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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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陳姓男子天天到106縣道往平溪方向,專拍大型重機車友亂丟菸蒂拿檢舉獎金,有車友四處提醒他人,附近店家也貼出海報要癮君子特別小心,沒想到引來陳姓男子不滿嗆聲,甚至擋在車友車前不讓對方走,過程全都被拍了下來。
小吃攤門口三角錐的紙板上,小小一塊要大家小心不要亂丟菸蒂,店家怕不顯眼,兩旁牆上還有兩張大海報,也要大家不要亂丟菸蒂,因為有人在偷拍,小心錢飛了。誰在偷拍?就是擋在機車前不肯走的陳姓男子。
帶著安全帽的陳姓男子把針孔攝影機藏在安全帽裡,鎖定抽菸的人一丟菸屁股馬上蒐證,但是今年元旦時被賴姓車友當場發現制止,陳姓男子不滿,一下雙腿夾輪胎、一下坐在車子前,就是不讓對方離開,還揚言「我不可能讓你走,等警察到」,賴姓車友不斷斥喝他「走開!」最後雙方互告,陳姓男子控告對方妨害名譽,賴姓車友反告妨害秘密及妨害自由。
商家:高額獎金嘛!上班很輕鬆
兩個人爭執的地方,馬路上很多抽完丟在地上的菸屁股,靠著這些人,被稱為檢舉達人的陳姓男子檢舉獎金賺不少。
附近店家指出,「罰金1200(元)他抽600(元),高額獎金嘛!到處做這種事情很不好啦!幾乎每天都來,有時候週休二日,我說這上班很輕鬆。」其他店家也說,「你抽菸我就跟著抽,他就一直看,看你的車子還不錯,感覺好像混成一片,他的用意是攝影機已經在錄了。」
小吃店說,陳姓男子幾乎天天報到,都坐在便利商店前,但是他自己也是個老菸槍,還被拍到亂丟菸蒂,製造環境污染的人想靠檢舉賺錢,實在沒辦法說服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