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的公民創制權自4月1日生效,往後有意提案的歐洲公民,只要取得超過百萬的公民連署即可向歐盟機構提案。這是歐洲邁向直接民主的關鍵發展。
當初在m01提出來被炮,又被m01刪文,現在事實說明這是可行的.
台灣如果也可以實施,白玫瑰,恐龍法官,最近的肥貓,都更...等等的事情都可以解了.
我們自己只知道原地踏步,自我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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