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未告知自行拿證件辦手機門號,該如何提出告訴?

家醜阿家醜阿
妹妹未告知自行偷拿我證件去辦手機門號
2年多前 也發生過一次
這次我不會在當沒事過去
最少也來到個歉 都裝沒事耶 這口氣誰吞的下去
我又不是比他小

這次我會知道是因為4個多月未繳款
電信公司打我手機通知我 才知道
有問申請時間 3年多前申請的號碼


明天還會跑各家電信門市在查個人申請資料 不是我本人申請的
一起把資料調出來



提告!是要以竊盜還是偽造文書?
流程手續要從哪邊開始

長這麼大第一次遇到 火大苦惱中...

申辦門號除了要證件外,不是也必須要本人簽名嗎???
如果要告就連店家一起告
畢竟他們未查證是否為本人簽名
搞不好店家是慫恿你妹妹拿你證件辦門號的主謀呢!!
沒事來看看
Erickson wrote:
申辦門號除了要證件外,不是也必須要本人簽名嗎???...(恕刪)


如果樓主的妹妹未滿18歲,而樓主已滿18歲,這樣才需要本人簽名
如果都滿18歲的話,那就以代辦方式,簽樓主妹妹的名字就可以了

要告店家其實不大容易,除非那個代簽者是店家,
不過近幾年通訊行倒蠻多的,加上流動率也很高(如果是店長簽的另當別論),
當初代簽的人搞不好找不到了,這個也沒辦法告到電信服務商,
因為電信服務商可以說是店家的問題...




這個算偽造文書
樓主你要先向電信服務商調閱當初合約書的副本,
並向其提出此門號非本人申請,
然後再向電信警察報案,
可能會上法庭可能不會,不過等到司法方面判定此門號非本人申辦,
電信服務商才會停止所有催收行為,並且完全停止該門號,轉向盜辦人催收!

不過,樓主你確定要讓親人有前科嗎?
先別這麼生氣啦!畢竟是自己家人,你告了她留下任何記錄對她實在不好。
好好溝通溝通,先別生氣。
幹啥那麼生氣......,直接去報警就好了= = 最好把你妹關起來 , 永遠當仇人 !!!!! 真無聊
請先向電信公司調齊下列資料:
一、電信租用服務申請書(含授權書):證明有偽造文書的事實
二、電信費用帳單:受有損害之事實。
之後向管轄分局偵查隊提出偽造文書罪之告訴,並同時安排時間製作筆錄即可。
但是提告之後就不能撤回,因為這是公訴罪,如果你說的屬實,令妹是會被檢察官起訴的…
這點您得先考慮清楚。
建議你先向電信公司索取當初申辦門號申請書等文件的相關影本,確認上面的簽名後再考慮提出提告訴,但檢察官或警察可能要求你說明為何你妹妹可以取得你的身分證影本。這應該是屬於刑法的偽造、行使私文書罪以及偽造署押〈簽名〉,也有可能涉及詐欺〈對電信公司而言〉,但要注意的是這應該非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一但提出告訴是無法撤回的,畢竟是自己的妹妹,提出告訴前要三思,最好是請家人協進行協調看看。提出告訴的方式可以是向警局告訴,也可以直接向地檢署告訴。
恩....真的需要走到這一步嗎!??
是你親妹妹有需要為了拿你證件去辦門號
而在她下半輩子留下案底....
樓主...三思啊~
霹靂貓 wrote:
恩....真的需要走...(恕刪)


三思+1

俗話說「家闔萬事安」,直接去向你們家的執行長告狀吧,應該會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而且你妹留案底...他的將來怎辦.. 我知道樓主這個時候真的很氣,不過看在是自家人的份上,還是再忍一次,但是要求他必須還清錢才行,要讓他養成使用者付費的習慣
家醜不可外揚,何況是自已的妹妹 ,樓主請三思吧 都是自家人 何畢呢 !
電視新聞 常有家人相互告來告去的 ,看了不覺得 讓人寒心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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