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醜阿家醜阿
妹妹未告知自行偷拿我證件去辦手機門號
2年多前 也發生過一次
這次我不會在當沒事過去
最少也來到個歉 都裝沒事耶 這口氣誰吞的下去
我又不是比他小
這次我會知道是因為4個多月未繳款
電信公司打我手機通知我 才知道
有問申請時間 3年多前申請的號碼
明天還會跑各家電信門市在查個人申請資料 不是我本人申請的
一起把資料調出來
提告!是要以竊盜還是偽造文書?
流程手續要從哪邊開始
長這麼大第一次遇到 火大苦惱中...
Erickson wrote:
申辦門號除了要證件外,不是也必須要本人簽名嗎???...(恕刪)
如果樓主的妹妹未滿18歲,而樓主已滿18歲,這樣才需要本人簽名
如果都滿18歲的話,那就以代辦方式,簽樓主妹妹的名字就可以了
要告店家其實不大容易,除非那個代簽者是店家,
不過近幾年通訊行倒蠻多的,加上流動率也很高(如果是店長簽的另當別論),
當初代簽的人搞不好找不到了,這個也沒辦法告到電信服務商,
因為電信服務商可以說是店家的問題...
這個算偽造文書
樓主你要先向電信服務商調閱當初合約書的副本,
並向其提出此門號非本人申請,
然後再向電信警察報案,
可能會上法庭可能不會,不過等到司法方面判定此門號非本人申辦,
電信服務商才會停止所有催收行為,並且完全停止該門號,轉向盜辦人催收!
不過,樓主你確定要讓親人有前科嗎?

我知道樓主這個時候真的很氣,不過看在是自家人的份上,還是再忍一次,但是要求他必須還清錢才行,要讓他養成使用者付費的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