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法律) 自己把東西丟到馬路上被車撞,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前因後果 車子壓到寵物可要求理賠嗎?
皮很丘 wrote:
你把別人東西弄壞就是你的錯,就是要賠..

路面是你弄髒的當然是罰你錢!


有位大哥說只要是你弄壞的,就是要賠
不知道法律是去那裡學的呢?
我也想去報名,學完之後去收容所領養一百條流浪狗放到馬路上給車撞
順便把家裡不要的東西都丟到馬路上給車撞,再跟對方要理賠
我就賺死惹

PS.這邊是在討論物品喔
狗=物品
不是討論人哦

AI.3 wrote:
車子壓到寵物可要求理...(恕刪)


前因後果都沒有,還想取暖
AI.3 wrote:
車子壓到寵物可要求理...(恕刪)


你不知道嗎

應注意未注意

判決完畢

戒律王 wrote:
你不知道嗎要不然台灣...(恕刪)

這邊是在討論物品喔

狗=物品

不是討論人哦
AI.3 wrote:
這邊是在討論物品喔狗...(恕刪)


在國外應該不會,在台灣喔!什麼都難說

等等壓到,跳出個人喊旺財...你怎麼就這樣離我而去...

罰錢應該不會,但是麻煩應該少不了

AI.3 wrote:
前因後果 車子壓到寵...(恕刪)



他現在都不來01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martin5630 wrote:
在國外應該不會,在台灣喔!什麼都難說

等等壓到,跳出個人喊旺財...你怎麼就這樣離我而去...

所以台灣人都是用盧的嗎
皮先生的論點的確有趣
都好幾位指出問題點了還是依然故我
物權概念有點混淆了

有趣的話題,留記號追蹤一下~
這樣的案例倒底會怎麼判

是狗主賠得多, 還是車主賠得多?
AI.3 wrote:
所以台灣人都是用盧的嗎...(恕刪)


不不不....
台灣人是講"理"的....
咱們不講"法"....

所以今天我埋伏在路邊,等有騎士經過,把一支故障的IP4丟出去
唉呀~你壓壞我的手機了,這是我第一任女友買給我的禮物啊,紀念性非凡
賠錢,你要賠我.......

法官認為此屬騎士之過失以致損壞,應注意未注意保持適當行車速度及距離,以致損毀原告人手機乙部
又,原告主張該手機有無可替代之特殊價值,雖然原告之損壞手機為I-PHONE4
以上列所屬情狀之考量,被告應賠償原告全新I-PHONE4S乙部....

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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