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文章本來附在其他網大的回文中,
但是想一想獨立開一篇文章來討論好了
以下是內文:
日前辦中華電信,
她們說漫遊收簡訊不要錢( 特地問過直營店點店長及中華客服 ),
可是小弟到了巡航輿台灣近海的郵輪上收的也是AT&T,
中華一樣送了4通簡訊給我,
帳單來結果每通要價NT3.5,
我致電客服告訴她我會常船舶漫遊,
結果後來處理的人員要我在每週船舶漫遊時(近台灣沿海)①關閉簡訊功能或②關閉歡迎簡訊,
不然還是會收錢,而且她提出的方案,無法檔掉其他廣告簡訊.......
( 他說本次14元會幫我調掉,但是我是再三確認才辦這個門號,每週還是需常漫遊,相信門號持有時間一久,小廣告簡訊會跟山一樣多,到時$$$$應該不少 )
我叫她翻出船舶漫遊收訊收費條文或內規,
他說沒有訂這一條,但是已經告知我了,所以會照收。
請問這樣可以投訴消保官嗎?
有任何律師想要打商業訴訟,訴訟成功後,我願意支付50%作為報酬。
( 但對方是中華電信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