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目前我做的工作屬於室內設計助理,但因為助理後期是朝設計師方向走所以老闆說我們就不用打卡了!!!但我們每天還是很準時上下班(階級還是掛助理)那今天遇到颱風假...責任制有算在嗎?因為老闆說我們是責任制,故無法依照政府的公布來放假那假如是責任制,那他的規範有哪些?因為是責任制就責任制,我不希望是遇到今天這情形,老闆才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我想用責任制的規範來測試老闆假如是假藉責任制,那我大可不幹
MarvinMai wrote:各位大大好...目前...(恕刪) 聽你老闆在吹喇叭,責任制關颱風假啥關係,擺明就是惡烈老闆故意騙你們不懂。責任制的最大差別只在於加班是否給與加班費!!放不放假,只要你是中華民國的勞工,政府說放,你就可以放!!快去舉報你老闆吧!不過我猜你應該也不敢舉報~唉!可憐的台勞!
板主不會是在某個剛搬到青埔的室內設計公司上班吧!所謂的"責任制"在勞基法上是明定的,室內設計好像沒有列入其中。災害假是為避免人民上班下發生意外,跟有沒有責任制無關。若顧主不願意照著放,請公司立下切結負起意外賠償的責任。不過,通常這樣強勢態度的員工,通常沒多久就會被砍頭了。
助理是責任制我快笑死責任制有一定的法律流程不是老闆跟你說你是就是還要發公文到勞工局之類的鬼流程要走不管是不是責任制人事行政局的停班停課公告私人企業是不適用的簡單來說老闆要不要讓你放颱風價是要靠他的良心與良知颱風天出勤受到災害可申請職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