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訂了全國文教月刊共36期寄來後,發現不適合小孩子看第二期,一寄來我就說要退訂老婆就打電話給業務員問退訂要怎麼處理業務員告知要匯3千到指定帳戶即可完成退訂問題來了:一本書才500元(要訂36期)才付訂金一千多沒簽合約說退訂罰多少只有填寫訂購單跟資料我主張3千元不要退給他退訂看書2本多少由訂金扣(不購補差額)老婆主張既然業務肯退訂那就匯3千到指訂帳戶(3千非違約金,業務說是跑流程費用)為了這事有吵一下到底該怎麼做目前老婆執意退3千聽不下我意見
跟業務要訂購合約,如果沒有退訂說明,或者沒有明載不能退訂的話~直接表明並留下紀錄...繼續寄來是當業務送給你的~你不付費,既然有付訂金了,於情理上訂金就是損失了。記得去消保官那邊打個招呼...我覺得三千只是要你覺得虧大了就繼續訂的手段罷了...
沒簽合約說退訂罰多少只有填寫訂購單跟資料跑什麼流程這麼貴!代書費跑公家單位也不過如此~誰知道三千元真正名目是什麼!可能是業務少賺的業績罷了~千萬不要轉 轉了問題可能更大不轉三千給他、兩本書的錢由一千多元直接扣 +1(不用找錢也沒關係!只要不要再來盧我訂就好...不適合就是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