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最近要將台北市的房子過戶給我, 但他要我簽3000萬的借據,怕我拿了房子,他以後沒房子住, 用這借據壓我, 如果我爸真的將借據拿去法院要求我清償3000萬, 法官會要求我拿出3000萬元全部給我爸嗎?法律上, 如果我爸真的將借據拿去法院要求我清償3000萬, 法官會要求我拿3000萬元出來給我爸嗎?如果借據金錢是一百億呢? 法官真的會要我全部財產賠完, 才扣每個月月薪1/3來賠錢嗎?
kooko5319 wrote:有骨氣直接告訴他我不...(恕刪) 法律上, 如果我爸真的將借據拿去法院要求我清償3000萬, 法官會要求我拿3000萬元出來給我爸嗎?如果借據金錢是一百億呢? 法官真的會要我全部財產賠完, 才扣每個月月薪1/3來賠錢嗎?
bigsnoopy wrote:我爸爸最近要將台北市...(恕刪) 在過戶的同時,將第一順位抵押權(自議)設定給老爸抵押權設定登記費(1/1000)+書狀費............當然給你出。等你老爸確定你很乖,應該會給你一張"債務清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