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養護中心當替代役
帶老人去看醫生 或者在庭院 打雜
其他也沒什麼事……
我當初是體檢沒過 變成當替代役的
今年9月 內政部修正法案 放寬停役免役條件
於是我去查資料 發現我也符合停役標準
在猶豫要不要去申請
家人是說 看我自己
因為現在景氣這麼差 想早一點出來工作賺錢
不然在這 真的學不到什麼 薪水也不多……
麻煩01大哥大姊們 給小弟一些意見吧 !!!
假如是你們 你們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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